2021年8月12日—離婚後在德國獨自扶養幼子,一邊攻讀學位的堅強;返國後嶄露頭角的商管才華,正如她所說的「到德國後,我一無所懼」,她真的走出了自己的路。除此之外, ...
文:羊咩老師的追劇國文課
高中第一課,就是徐志摩的〈再別康橋〉。
「老師,怎麼又是這個渣男?」學生很不耐煩 「國小、國中,到高中都還會碰到他。」
別說學生了,老師我也有點煩,而煩的點有兩項:
學生對徐不陌生,介紹起來早就沒了新鮮感。就像說書結果下面有人一直爆雷,嘖,我不尬意這種被搶先的感覺。 這是我自己的問題。我不欣賞徐,他的文學風格也跟我很不投緣。我把我的焦躁在私人臉書上抱怨,抱怨了一堆,也抱怨了我對徐的厭惡。但Taco老師留言說了不同的看法,讓我忍不住反思:
當學生對徐志摩的評語就是「渣」這個字時,為什麼我內心還是有所遲疑的?又或者,課堂本就很容易變成教師的一言堂,在課堂中主觀代入老師我的個人好惡,這對學生公平嗎?他們會不會只片面接受了教師的視角?
那麼,這對作者公平嗎?
最後,我一直告訴學生,國文課本學的是人生的多面向,以及人性的幽微──那我可以只用「渣」字,簡略的為無法辯解的前人下定語嗎?
這會不會太粗暴了點?
思考再三,第一堂課終於開始了。
我打開視訊,問了同學第一個問題:「同學,你們覺得,我們可不可以#用創作者的私德,決定他作品的價值?」
徐志摩的的性格確實非常「詩人」,但這樣奔放恣意的性格,在藝術家身上決不是唯一。如果我們要用私德決定作品價值,那我們的音樂史、藝術史、文學史(或者包含其他領域),大概會空了一半。
換個角度看,也許正是這些創作者熱烈奔放、與世不容的情感,才創造出這麼大膽熱情、震人心魂的作品。我們常說「不以人廢言」,那麼,對作品的賞析,是否應該抽離出你對作家的主觀喜惡,更客觀的評論他的地位成就呢?
學生想了想,丟出個問題:「老師,那我們用私生活評論藝人歌手,這樣會不會也太過呢?」
同學立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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